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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鮮豐水果杭州城北萬象城店不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案
更新時間:2024-10-31 關注:500
2024年1月29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鮮豐水果杭州城北萬象城店使用低價水果代替高價水果騙取消費者價款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8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8月31日,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鮮豐水果杭州城北萬象城店不按約定提供商品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經查明,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9月19日期間,當事人通過美團、餓了么外賣平臺銷售的北半球車厘子美早櫻桃、白鳳桃、落地碎香梨、夏黑葡萄等,用加拿大車厘子、大紅桃、水蜜桃、紅香酥香梨、巨峰葡萄等價格更低的產品替代發貨,上述水果與替代品的價格差在30%至80%之間不等。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五條第一款第(十)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加盟的品牌有一定知名度,且當事人在被舉報、執法人員檢查后違法行為還在持續,綜合考慮當事人經營時間及規模,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管局依法決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8萬元的行政處罰。
本案中當事人利用消費者對其品牌的信任、消費者對水果品級認知盲區和網購的信息差,偷梁換柱、以次充好,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本案的查處,揭開了水果經營行業不法商家的部分潛規則,凈化了市場環境,有效遏制了轄區水果經營行業的消費欺詐行為,對于經營者誠信經營、規范行業也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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