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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平羅縣英尚母嬰用品店星海北苑店未履行預付式消費經營義務案
更新時間:2024-09-12 關注:6628
2024年8月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平羅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英尚母嬰用品店星海北苑店以收取預付款方式提供服務未與消費者訂立書面合同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4年8月1日,平羅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投訴反映事項對英尚母嬰用品店星海北苑店進行現場檢查。經查,發現該店以收取預付款方式為消費者提供嬰幼兒室內游泳服務,但未與消費者訂立書面合同,僅以口頭告知方式約定具體內容、價款或費用、預付款退還方式、違約責任等。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鑒于當事人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調查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符合《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四條、第十七條的規定,平羅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第二款之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預付式消費如今被越來越廣泛地應用于教育、健身、美容、餐飲等領域,《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明確了商家以預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必須與消費者訂立書面合同、約定具體服務內容等,規避雙方因信息不對稱產生的潛在的違約風險,從而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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