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甘霖普灑大地滋潤百姓心田
更新時間:2024-08-30 關注:218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鮑靜
“真是太感謝您了,拖欠了這么久的工錢,這次終于拿到手了,可算給家里有個交代了。”在青海省玉樹藏族自治州囊謙縣打工的農民工馬某激動地流著眼淚說。
馬某口中感謝的人正是參加“1+1”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的李愛萍律師。
李愛萍,2021年7月參加“1+1”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來到囊謙縣當了一名志愿者律師,為當地群眾提供法律服務。其間,她積極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幫助群眾答疑解惑,受到當地群眾一致好評。
2021年12月,囊謙縣法律援助中心來了一位外鄉農民工馬某,稱老板拖欠他的工錢,希望得到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認為馬某的案件符合援助條件,便指派李愛萍辦理此案。
李愛萍接到案件后,第一時間與馬某聯系。后得知馬某在工地做外墻粉刷工作,老板曾承諾每月會在固定時間發工資,可工作數月后,馬某卻遲遲沒有拿到工資。老板承諾的工資屬于口頭協商,沒有用工合同和欠條之類的證據,這給案件辦理增加了難度。
考慮到證據不足,李愛萍一方面指導馬某主動搜集證據,另一方面聯系馬某的老板向其講解有關法律規定。最終,馬某的老板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主動結清了拖欠的工資。
拿到工資那一刻,馬某激動不已,連連感謝李愛萍。
臨別前,李愛萍一再叮囑馬某:“以后要有法律意識,不管去哪里打工,必要的勞動合同或者用工協議必須有,不然連討薪的基本證據都沒有。”
自參加“1+1”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以來,李愛萍不僅關注農民工討薪問題,還化解了多起與婚姻相關的矛盾糾紛。
2021年10月的一天,一名剛滿18周歲的小姑娘抱著剛滿月的嬰兒來到囊謙縣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稱自己在網絡上結識了一名當地男子,兩人不久便建立了戀愛關系。懷孕后,男子家人卻不同意他們結婚,無奈之下,她只能回到家里待產并照顧孩子。因生活拮據,想讓男方承擔孩子的撫養費。
接到案件后,李愛萍多次給男子一家做思想工作,講解他有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義務以及相關的法律規定。但男方固執地認為沒有結婚,就不用承擔撫養費。
為盡快解決女方生活困難問題,在李愛萍的幫助下,通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程序,最終法庭依法宣判男方應承擔孩子的撫養費,每年支付生活費及其他費用共計3672元,一直到孩子年滿18周歲為止。
細心的李愛萍在每一起案件的調解和宣判中發現,囊謙縣里有一些牧民不了解法律,知法懂法意識不強。為此,李愛萍和囊謙縣法律援助中心的同事走向街頭、社區、村戶,通過懸掛橫幅、播放法治宣傳片以及發放普法讀物、法治宣傳品、法律法規宣傳資料等形式,給牧民宣傳普及法律常識,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
李愛萍告訴《法治日報》記者:“只有通過不斷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才能讓群眾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律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一年時間轉眼即逝,李愛萍在志愿者這條道路上沒有停下腳步,她又申請了下一年度“1+1”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來到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繼續開展法律援助服務工作。
剛到海西自治州,李愛萍就積極參加社區疫情防控工作,參與協助群眾掃碼、幫助群眾填寫個人信息及宣傳防疫政策等工作,承擔起現場秩序維護員、信息登記協助員、防疫政策宣傳員的責任,以“我不怕、我能行、我要上”的姿態沖在前、干在先,用實際行動踐行初心和使命,為社區筑起抗擊疫情的“健康屏障”。
李愛萍說:“作為一名法援律師,哪里有需要,我就去哪里。只要工作需要,我會克服任何困難,堅決做好每一件事。”
任重道遠,行則將至。正因為有每一位志愿者的舍我奉獻,才讓“1+1”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這條大路越走越寬,是他們讓法律甘霖普灑大地,滋潤百姓心田。
-
上一篇:弘揚廉潔文化 涵養正氣清風
-
·淺析司法獨立與市場自治的關系2024-12-10
-
·教培機構關店前還在鼓動家長交費2024-12-10
-
·直播兌獎套路深!偽劣假冒暗箱操作 獎品實物質量堪憂2024-12-10
-
·許昌:打造誠信優質消費環境 提升消費幸福感2025-02-03
-
·甘肅蘭州:共創安全誠信消費環境 推動放心消費提質升級2025-02-03
-
·【招賢納士】河南瑞鶴律師事務所 廣聚法律人才創輝煌2024-12-10
-
·“秦朗丟作業”確系編造,網紅道歉!“新黃色新聞”泛濫很危險2024-08-30
-
·公安機關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效2024-08-30
-
·“我的‘鄰居’不是活人”2024-08-30
-
·號稱學后“月入過萬”的副業培訓多少有詐?2024-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