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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通報1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在陜西省委堅強領導下,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有效遏制“四風”蔓延,陜西省紀委已先后31次對197起“四風”問題通報曝光。但仍有一些黨員干部不知敬畏、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警示教育黨員干部,現將1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通報如下: 商洛市洛南縣委副書記趙立民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015年8月7日,趙立民接待商洛市供銷社有關人員,違反規定到營業性餐館就餐,并超人數陪同。8月23日,趙立民按照縣委值班和縣委書記電話要求,從商州區返回洛南縣帶班。途中,應同學邀請到該縣謝灣萬壽菊種植園、饅頭山游玩。期間,安排縣委辦用公務用車送其家人。當晚,經縣機關事務接待所王某安排在營業性餐館宴請其同學和朋友,餐費由王某簽單掛帳。在省市紀委調查期間,趙立民不積極主動配合說明情況,虛構在辦公室值班,回避與同學、朋友到景點游玩問題,編造催促結清私人宴請帳款的細節,試圖掩蓋真相,逃避追究。商洛市委免去其洛南縣委副書記職務,商洛市紀委給予趙立民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安康市漢陰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吳永波公車私用問題。2015年4月30日,吳永波駕駛警車到西安接回其親屬。漢陰縣紀委給予吳永波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車輛使用費用。 楊凌示范區公安局交警支隊副隊長楊新國公車私用問題。2015年4月22日至26日,楊新國駕駛警車多次往返楊凌與西安之間辦理私事。楊凌示范區紀工委給予楊新國黨內警告處分,收繳車輛使用費用;對負有主體責任的該局黨委書記呂海濤、負有監督責任的該局紀委書記權小虎作誡勉談話處理。 銅川市公務用車服務中心聘用制司機付亮公車私用問題。2015年9月26日,付亮駕駛公務用車辦理個人事務。銅川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解除與付亮的勞動聘用合同,收繳車輛使用費用;對負有主體責任的該中心主任趙梅作誡勉談話處理。 渭南市白水縣物價局副局長盧小宏借搬家之機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5年9月10日,盧小宏借喬遷新居的機會收受非親屬所送禮金5600元。白水縣紀委給予盧小宏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退還違規收受的禮金。 西安市新城區勞動監察大隊勞動保障協理員朱巍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2015年1月,西安某企業為免于該勞動大隊的執法監察,送朱巍3000元禮金和價值260元的海參一盒。朱巍收受禮金禮品后,未再對其進行檢查。新城區監察局給予朱巍行政記過處分,收繳違規所得3260元。 漢中市西鄉縣公安局巡邏中隊教導員李天軍違規收受服務對象現金及購物卡問題。2015年2月,李天軍在處置縣氮肥廠職工堵門事件過程中,收受該廠現金4000元;3月在錦湖商務區鬧元宵夜間執勤期間,收受該區現金600元;此前還3次收受服務對象現金和購物卡,共計11200元。李天軍收受的現金、購物卡用于發放執勤補助、醫療費和慰問金以及辦公支出。西鄉縣監察局給予李天軍行政警告處分,收繳違規發放的執勤補助。 延安市宜川縣云巖鎮武裝部部長王世林等人公款吃喝問題。2015年4月2日,云巖鎮村委會換屆選舉結束后,劉家卓村委會主任胡永勝約王世林以及史村黨支部書記袁鋒、劉家卓村黨支部書記韓英等人到云巖鎮壺口商務酒店聚餐,消費共計2400元,約定由劉家卓村委會和史村村委會分攤。史村的費用由集體資金支付,劉家卓村暫未報銷。宜川縣紀委分別給予胡永勝、袁鋒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王世林、韓英黨內警告處分,責令聚餐費用由個人負擔。 咸陽市彬縣太峪鎮公主川村黨支部書記張平善公款吃喝問題。2015年2月3日,公主川村土地確權劃分工作結束后,該村未支付群眾代表誤工補助。經張平善提議,該村干部、群眾代表9人到公劉街火鍋店聚餐,消費共計925元,用村集體資金報銷。太峪鎮黨委給予張平善黨內警告處分,責令聚餐費用由個人負擔。 寶雞市太白縣桃川鎮店子上村黨支部書記王占生大操大辦兒子婚宴問題。2015年5月6日,王占生違反當地有關規定,在家中為兒子婚禮設宴,待客48桌。桃川鎮黨委給予王占生黨內警告處分。 榆林市定邊縣工業新區管委會副主任雷世飛分批操辦女兒婚宴問題。2015年5月2日,雷世飛違反當地有關規定,在家中為女兒舉辦婚宴,待客18桌。次日,又在定邊縣虹橋王子酒店為女兒舉辦婚宴,待客18桌。定邊縣紀委給予雷世飛黨內警告處分。(陜西省紀委)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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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局級干部礦泉水瓶裝茅臺境內外"通吃"被嚴查近日,經天津市委批準,天津市紀委嚴肅查處了中共第十屆天津市委委員、天津市醫藥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建津(正局級)嚴重違紀案件。經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市委常委會議審議,報請中央紀委、中共中央給予張建津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察局報市政府批準,給予張建津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這是一起無視黨紀黨規、變換花樣搞“四風”的典型。 違規“公吃”:從明到暗吃出花樣,用礦泉水瓶裝年份茅臺酒,喝就要喝出檔次 黨的十八大后,中央和天津市委堅決落實八項規定精神,馳而不息糾“四風”,但張建津陽奉陰違,口頭喊遵照執行,背地里我行我素。用他自己的話講,就是“把中央精神當成口號,當作幌子,當作與國企無關的東西,說與做兩張皮,該吃吃、該喝喝”。2013年5月至2015年8月受審查前,他常常以商務接待為名,頻繁出入高檔酒樓,組織和接受公款宴請,每餐“燕鮑參翅”等高檔菜肴必點,茅臺、五糧液、特供保健酒必上,而且一般茅臺酒不入口,要喝就喝15年、30年的年份茅臺酒。遇到風聲緊、查得嚴時,就事先叮囑人把茅臺酒倒入礦泉水瓶,改頭換面后帶到飯店,冠冕堂皇地擺上酒桌。張建津有時也顧忌公共場所太扎眼,便會躲到自認為十二分“保險”的醫藥集團下屬單位會議室,請來名廚,采買高級食材,現做大餐現支桌,美味佳肴一應俱全。張建津將用公款所支出的吃喝費用,或“化整為零”報銷,或披上“辦公用品”“加班餐費”的外衣入賬。 違規“私吃”:從境內到境外,一餐花費高達上萬歐元,竭力顯擺奢華風光 張建津走到哪里,吃喝到哪里。從天津市內到國內各地,從境內到境外,常年有一批利益關聯的私企老板圍在身邊,伴其左右,爭著搶著付款,攀比著上檔次。2013年,一私企老板為張建津慶祝生日,張建津看到他帶來的是普通茅臺,便不屑一顧地當眾要求改用其他人帶來的15年年份茅臺;這位曾被張建津弄得顏面掃地的某老板再次與其吃喝時,便主動帶來30年年份茅臺“一雪前恥”。張建津出國(境)考察期間,仍不忘講排場、擺闊氣、顯風光。2013年,張建津在香港接受被其“關照”而獲取巨大利益的港商奢華宴請,其中有鱷魚尾“盤踞”餐桌,眾人圍繞,吆三喝四。2014年,張建津因公務出訪意大利米蘭,還不忘讓陪同的私企老板為其舉辦“生日PARTY”,邀請中外高管,聘請外籍名廚,吃高檔西餐,喝名牌洋酒,一餐花費高達上萬歐元,竭力顯示其大老板的“氣派”。 除上述典型“四風”違紀問題外,還查實張建津違反政治紀律,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干擾巡視工作;違反組織紀律,在黨內選舉中搞非組織活動,私自扣壓舉報信;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禮品和他人巨額財物;違反工作紀律,對黨風廉政建設領導不力,對不廉不潔行為放任不管等嚴重違紀問題。 天津市委常委會就張建津從“破紀”到“破法”、一步一步蛻化變質的教訓進行了深入剖析總結,研究做好舉一反三、標本兼治工作;天津市紀委已將張建津作為反面典型,就其大搞“四風”活動、追求奢靡等嚴重違紀問題向全市發出通報,要求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從中吸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天津市紀委)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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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通報6起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為督促全國法院干警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糾正節日不正之風的“十個不準”規定》,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通報了六起各地法院會同當地紀委查處的法院干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 1.廣東省吳川市法院原院長彭紹全違規公款旅游、違規公務接待、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借車并違規配備公務用車。2013年5月,彭紹全借赴北京出差之機,通過旅游公司安排其本人及隨行人員一行7人到北京、銀川、西安、洛陽、開封、鄭州等地旅游,8天行程共計花費公款91345元。2013年6月,彭紹全同意下屬利用出差之機到海南等地旅游,旅游花費公款13293元。2013年12月,該院以食品發票違規報銷在公務接待活動中用公款購買名貴洋酒及高檔香煙等支出費用共計86846元。2012年至2014年7月期間,該院違規發放各項津補貼及獎金共計500907元。2013年4月至2014年9月,彭紹全個人向當地某企業違規借用大眾牌小汽車一輛。2012年底,該院為騰出編制購買新車,弄虛作假將本單位原有的兩輛公務用車以拍賣名義過戶登記在私人名下,并繼續由本單位統一管理使用。案發后,彭紹全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記大過處分,同時被免去院長職務并調離該院,違規旅游費用被追繳。 2.江蘇省阜寧縣法院執行局違規聚餐。2015年6月10日,經該院執行局局長謝天德事先聯系安排,并在該院分管執行工作的副院長裴仁剛的帶領下,該院執行局利用在阜寧縣農村商業銀行(系多個案件的申請執行人)召開“金融案件執行工作座談會”之機,組織本局干警共21人在該銀行內部食堂進行聚餐。案發后,裴仁剛被免去副院長職務并調離法院;謝天德受到撤職處分;執行局廉政監察員劉青松被免職;其他參與聚餐人員分別受到通報批評和誡勉談話處理。該院院長黃旭東、紀檢組長左紅光因履行“兩個責任”不力分別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3.山東省濱州市沾化區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張子正公車私用。2015年春節前夕,該院研究室副主任張子正利用工作之便,乘坐本院駕駛員趙某駕駛的公務車購買節日走訪禮品, 并到博興、濱州、沾化等地走訪看望親戚朋友。在沾化區紀委對其公車私用問題開展調查期間,張子正又與趙某等人合謀串供,妨礙組織調查。問題查實后,張子正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河北省承德市中院法警支隊政委朱紹東公車私用。2015年7月18日,朱紹東擅自安排該院法警蘭某某駕駛本院警車從承德市到秦皇島市看望親戚。在承德市紀委對其公車私用問題開展調查期間,朱紹東隱瞞事實真相,指使他人作偽證,妨礙組織調查。問題查實后,朱紹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中院刑一庭審判員陶心進違規操辦婚事。2015年3月21日,陶心進向組織申報,為兒子婚事宴請15桌。同月25日,陶心進在當地某大酒店為兒子舉辦結婚儀式,實際宴請43桌,超過申報數28桌。案發后,陶心進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河南省南召縣法院立案庭庭長王榮波違規操辦喪事。2015年3月至4月,王榮波在為其父親操辦喪事期間,先后在南召縣城郊老家和南召縣城某賓館共計安排22桌,宴請親戚朋友、法院同事及當地相關人員,并收取禮金。案發后,王榮波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最高人民法院在通報中強調,各級人民法院和全體干警要以本次通報的問題為戒,繼續堅定不移地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防“四風”問題反彈回潮。各級人民法院紀檢監察部門要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緊盯元旦、春節等重要時間節點,積極會同當地紀委,加大監督執紀力度,對違規收送禮品禮金、違規組織公款旅游、違規配備使用公車、違規用公款大吃大喝、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等行為要及時發現、及時糾正、嚴肅查處,切實做到執紀越來越嚴。對相關法院領導履行“兩個責任”不力,導致本院和轄區法院“四風”問題長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現嚴重反彈的,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相關規定嚴肅問責。(駐最高人民法院紀檢組監察局)2024-08-30